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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日持久“中国红”官司 发明人最终赢得专利权案

来源 :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9

昨日,面对众多媒体的镜头,“中国红”瓷器发明人尹彦征,终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上月30日作出的一宗终审民事判决中,正式宣告他胜诉。为了应付这起“从天而降”的官司,尹彦征几乎1年多时间吃不好睡不香。

  5年后合伙人起纷争

  尹彦征自1999年8月发明“中国红”瓷器后,于2002年5月10日通过了国家技术鉴定,以其色之正、品之端、气之高、质之贵、形之典、貌之雅,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和收藏家的欣赏。短短几年间,“中国红”瓷器不仅成了湖南一张靓丽的名片,而且因其厚重的文化内涵而成为改革开放时代的一个崭新的文化符号。

  随着“中国红”瓷器的迅速占领市场和身价倍增,几名原来的合作者也由此产生了矛盾。2005年6月15日,原合作者之一的周伏华向法院起诉尹彦征及同期合伙人尹彦南、姜旭。

  原来,周伏华于1996年与尹彦征、尹彦南合作开发大红陶瓷产品项目,由尹彦征负责技术,周伏华与尹彦南提供资金。后来由于资金紧张,姜旭加入到了合作行列。2000年2月,由于生产困难,销售状况不好,合作者对该项目的市场前景没有信心,提出对该项目进行清算,并一致同意将该项目以80万元对外转让,以不对合作伙伴造成损失。同年7月3日,4位合伙人签订了清算协议书,同意周伏华和尹彦南分别先分18.68万元和10.75万元,“该项目的一切事项即行结束”。

  岂料在5年后的2005年6月15日,周伏华向法院起诉尹彦征及同期合伙人尹彦南、姜旭。周伏华称,他依约拿到退伙财产后便到外地发展,直到2005年1月才偶然从网上看到大红陶瓷项目获发明专利的情况,于是急忙赶回长沙,得知该专利技术评估价值高达1500余万元,专利权人为尹彦征。周伏华状告尹彦征、尹彦南、姜旭在技术项目取得成功后,虚构事实,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值将合作产品的技术成果进行虚假转让,恶意欺诈原告,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请求法院判决撤消当年签订的那份清算协议书。

  终审判决尹彦征胜诉

  2006年5月25日,雨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消周伏华与尹彦征、尹彦南、姜旭于2000年7月3日签订的清算协议书,并由3名被告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

  一审判决后,尹彦征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撤消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周伏华的诉讼请求。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尹彦征的上诉理由成立,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应当予以改判。据此,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撤消原审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周伏华的诉讼请求。

  决心打造世界知名品牌

  接到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后,尹彦征说自己是“百感交集”。

  尹彦征说,生产与国旗颜色一样的大红耐高温陶瓷,既是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也是世界各国陶瓷专家想攻克的难题。此前虽有人生产出了钧红、祭红、郎红等享誉世界的多种红色瓷器,但仍不是中国人最钟爱的代表喜庆、吉祥、刚正等意蕴的大红色。他怀着为中华民族争光的雄心壮志,经过上万次试验,克服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终于攻克了这一世界难题,圆了中国人的千年大红陶瓷梦想。“中国红”瓷器问世后,被人誉为“神品”、“国宝”、“旷世珍品”。

  经历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后,尹彦征又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了“中国红”瓷器的科技创新之中。现在,他已将“中国红、中国心”确定为企业的核心理念,决心将“中国红”瓷器打造成为世界知名品牌,以此为载体大力弘扬民族文化。(作者贺文兵、陈国忠)